1、收费项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收费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收费主体:邯郸市残联(执收单位);征收单位:属地税务部门
4、计费单位:元
5、收费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的通知》邯财非税[2020]13号文件
6、收费范围:邯郸市本行政区域内
7、收费对象: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
8、征收方式:网上或现场 (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河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报信息系统保障金年审系统http://www.hbcjrjy.com根据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码进行注册和登录(已注册请直接登录)
9、减免规定:无
(详见《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保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2019〕2015号])
10、监督举报电话:0310-3025779